关于申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及省领导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产融结合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发挥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优势,有效化解产业链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优化结构性融资方式,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供应链核心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企业具体条件(一)2017年1月1号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省内规模以上特大型、大、中型生产及贸易型企业、集团客户,行业龙头、上市公司;(三)河南省百强、工业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百强、进出口企业百强;(四)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为省、市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或优势行业;(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票据收付量较大,应收及应付账款较多,希望通过银行金融产品盘活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降低财务成本;(六)具有稳定的供应链上下游体系,在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突出,愿意借助自身的实力和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来扶持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客户;(七)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商业信誉和银行信用记录,与各家银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八)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结构清晰,信息透明,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针对上下游的管理制度;(九)希望通过银行金融产品整合集团内部财务资源,优化集团财务结构,提高集团对内部资源掌控能力,降低整个集团的财务成本。二、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填报供应链核心企业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25日中午下班前上报高新区工信科邮箱gxqjfj2015@163.com 。联系人:杨楠楠    67991116  18695886158(同微信)附件:  供应链核心企业统计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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