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盐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信访和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编制、离退休干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公司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公司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2.法制室主要职责:负责盐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盐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执法立案程序、文书、案卷的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3. 计划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市盐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食盐专营计划;负责对直属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盐计划管理工作。
4. 盐政处(挂执法稽查大队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宣传;依法进行盐政管理,负责查处市区盐业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县(市)盐政执法部门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合格碘盐监测。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室、计划管理处、盐政处(挂执法稽查大队牌子)。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25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无。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5万元(财政拨款28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培训费)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事业运行)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三)主要项目:盐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8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万元,占0.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占9.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占4.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5万元,占78.95%;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五险一金;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减少0.26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三公”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24万元,其中:办公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2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盐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0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不涉及此项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不涉及此项支出。
3. 政府采购预算表,2018年度未列支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