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 索引号:745799005/2018-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 关键词: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23
  • 发布日期:2018-10-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县级财政全供的行政单位,下属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是个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

    2.统筹计划和组织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市政府中近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起草调整范围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的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

    3.负责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论证、修改、协调和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修订与备案工作;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4.办理政府规章的公布和向市人大以及上级人大、政府备案的事项;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受理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市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涉法问题的解释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及修订等工作。

    7.负责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参与或者协调市政府重大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法律事务;审核、修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8.负责组织对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法制建议。

    9.代表市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代理市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监督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负责对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和公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并组织培训、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年度考核与监督。

    11.代表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市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受理和审查全市向市政府备案的行政执法决定。

    12.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14.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学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业务以及综合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5.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控告,调查处理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依法纠正相关违法行为。

    16.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宣传、交流,开展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交流。

    17.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翻译审定、汇编。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处、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处、行政诉讼处、依法行政指导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职工62人,离退休人员2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1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3.53万元(财政拨款91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1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5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8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三)主要项目:行政复议工作经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13.53万元,2018年预算经费为本部门所有单位合并公开与2017年预算同口径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1.37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3万元,占8.63 %;医疗卫生支出33.5万元,占3.67 %: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1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20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96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0.96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三公”经费按只减不增原则编制。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204.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16.05万元、印刷费16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劳务费23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435万元,数量 15 台,共计 6.53 万元;

    2.电视机,单价 3.89 万元,数量1台,共计 3.89 万元;

    3.打印机,单价0.195万元,数量2台,共计0.39万元;

    4.印刷、出版,单价2.4元,数量50000份,共计12万元;

    5.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2万元,数量25次,共计5万元;

    6.印刷、出版,单价10元,数量4000本,共计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2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

    七、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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