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7405256/2018-033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24 | 发布日期:2018-10-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如意湖办事处接到投诉,劳动者刘女士称,丹尼斯六天地某专柜一直拖欠其工资未发。
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中队CBD工作小组立即到现场走访,调查确认矛盾产生经过及事实,认定该责任公司在工资发放上存在一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经工作人员调解后,由该责任单位负责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刘女士支付了应得工资。
办事处呼吁,广大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广大劳动者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正确途径和方法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