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草案, 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个人及外国 (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 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 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 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 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 组织查处传销案件, 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拟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 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 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 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处(室、局)和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等1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处、公平交易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编制人事处、财务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银基商贸城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材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郑州市消费者协会、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郑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641 人,其中:行政编制 600 人,事业编制 41 人;在职职工 558 人,离退休人员 325 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无其他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10676.4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0676.41 万元(财政拨款 10618.19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58.22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10676.4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01.71 万元,项目支出 774.7 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76.41 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9901.7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411.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324.84 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5.4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774.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社会事业经济发展项目724.7万元。
2.其他项目5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0676.4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6863.51 万元,根据工商体制改革情况,自2018年度起市工商系统人员经费纳入正常年度预算编制,不再通过预算追加另行拨付,故预算数较2017年度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加(减少) 0 万元,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0676.4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6.4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10676.4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576.8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3324.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253.2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36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36 万元下降12.22万元,公务接待费下降0.1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 3299.42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包括购买货物和服务,其中:办公费 540.3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36 万元、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差旅费 237.5万元,维修(护)费 219.55万元,租赁费 45.6万元,会议费 1.5万元,培训费 97.33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687.87万元,委托业务费59.6万元等。运行经费比2017年度增加233.6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600.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3.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31.5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6 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单价 3.5 万元,数量 10 批,共计 35.5 万元;
2.办公设备,单价0.42万元,数量159个,共计68.15万元;
3.维修护类,单价8.2万元,数量16个,共计131.55万元;
4. 购买服务,单价136万元,数量1个,共计13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5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8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0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6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已按照预算绩效编制要求,编制目标绩效,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金额8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如: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资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任何国有资本经营行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