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4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24
  • 发布日期:2018-10-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组织形式。主要职责为: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包括: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委员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8.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16个处室:办公室、政治部、督查督办处、执法监督处、信息宣传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导考核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区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直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工作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综合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调研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涉外工作协调处、中共郑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中共郑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处、机关党委。

    两个下属单位:郑州市法学会,郑州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工勤4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职工89人,离退休人员22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轿车31辆,其他车型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89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95.13万元(财政拨款10895.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8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47万元,项目支出9083.6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8.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4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8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11.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9.4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83.66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项目——市级财政补贴443万元。

    为贯彻落实中综办等六部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豫综治办〔2016〕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央综治办、省综治办有关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引导督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给予监护人一定的奖励。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以利于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的积极性,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有利于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以居家监护为基础的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体系,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从发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经残联部门统计,郑州市达到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2953人,一人看护管理年度补贴标准为3000元/年,综合考虑市本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共计需要财政补贴886万元,市级财政补贴443万元,县(市)区财政补贴443万元,由综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逐级拨付。

    2.巡防队员专项经费项目——市级财政拨款8640.71万元。

    2002年4月,郑州市委、市政府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群防群治义务巡逻难以长期坚持、经费无保障、职责定位不准、整体素质不高等挑战,采取政府出资保障、综治办直接管理的形式,组建了一支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专业从事基层创安工作。治安巡防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控制、减少居民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该项目申请主要依据:全市六区共有4792名巡防队员,按照《郑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七届第201期)和《郑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06]27号)的规定:(a)每个社区巡防队员的月工资及节假日补助为1910元(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加节假日补助190元/月),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b)“各区治安巡防办公室从2006年7月1日起为巡防队员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后的费用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承担的原则执行”。(c)每名社区巡防队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由市财政负担。(d)政府采购巡防队员服装费。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03]七届201期)的文件精神,巡防队员服装费每人每年600元,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解决一半。综合测算,2018年市财政应负担费用为8640.7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895.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54.09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21.72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和巡防队员专项经费两个项目增加支出1532.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及事业运行支出1868.69万元,占17.15%;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640.71万元,占79.31%;培训支出70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2万元,占1.48%;医疗卫生支出55.87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98.85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81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2.29万元,津贴补贴292.82万元,奖金202.46万元,绩效工资1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1.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7.56万元,住房公积金98.85万元,离退休费28.27万元;公用经费62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21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0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6.2万无,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9.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21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0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6.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增加44.71万元,增加原因是因科目调整,其他交通费用(人员交通补贴)72.41万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同时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进行适当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印刷、出版费用支出21万元,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支出7万元,会议费支出4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80台,共计40万元;

    2.印刷、出版,数量6批,共计21万元;

    3.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7万元,数量10次,共计7万元。

    4.会议费,三类会议5次,共计4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无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利用国有资本过行经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 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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