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持平。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