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49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26
  • 发布日期:2018-10-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照交通管理法规,对道路交通网络进行科学规划;组织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负责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依照《河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和《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负责市区街道的巡逻执勤和受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进行先期处置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紧急救助;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秩序。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纪委监察室、法制科、宣传科、勤务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事故处理科、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科研所、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停车场管理中心、非机动车辆管理所。

    下属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大队、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大队、郑少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民警1598人;在职职工121人,离退休人员380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交警支队的车辆统一由市局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16万元,财政拨款2641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转移支付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6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41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基本项目建设5000万元,其他项目2141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项目支出26416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交通设施维护4400万元,

    2.交通协管员专项经费1200万元;

    3.郑东新区等四个开发区交通设施养护2500万元;

    4.科研宣传费500万元;

    5.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金200万元;

    6.交通协警专项经费7868万元;

    7.涉案停车场运行费2500万元;

    8.智能交通系统及交警各应用平台系统维护2248万元;

    9.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500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一般公共支出、人员经费由郑州市公安局统一安排,支队无三公经费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由市局统一安排。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9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支出924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市区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数量25项,共计4400万元;

    2.郑东新区等四个开发区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数量10项,共计2500万元;

    3.智能交通系统及交警各应用平台系统维护,采购数量3项,共计2248万元。

    4.  科研宣传项目信息技术、软件开发设计及采购,单价25万元,数量4套,共计1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交警支队的国有资产由市局统一管理。

    八、预算绩效目标

    公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金额:

    1.智能交通系统及交警各应用平台系统维护2248万元;

    2.郑东新区等四个开发区交通设施养护2500万元;

    3.交通协管员专项经费1200万元;

    4.交通设施维护4400万元,

    5.科研宣传费500万元;

    6.涉案停车场运行费2500万元;

    九、空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支队基本支出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支队“三公”经费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支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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