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2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30 | 发布日期:2018-10-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0月30日,大冶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按照登封市局党组的部署,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逐户检查,特别是饭店饭店是否使用燃煤,门市燃煤取暖设备是否已换成电取暖,检查中没有发现商户有用型煤取暖现象,饭店全部都已经完成煤改气的工作,检查中对商户进行广泛宣传禁烧散煤的规定,市场上拒绝使用型煤,把散煤治理工作扎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