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组到我市督导 调 研 工 作

索 引 号:005291150/2018-001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21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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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组到我市督导 调 研 工 作

10月21日下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副司长杨礼胜带领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组到我市督导调研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王锋、省农业厅副厅长邹庆鹏、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卫平、郑州市人大秘书长、市农委主任周亚民,荥阳市市长王效光、副市长海鸥、市领导朱天柱参加调研。

督导调研中,杨礼胜一行先后到高村乡穆寨村郑州苗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豫龙镇毛寨村碧水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察看,并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荥阳市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地”的标准,共排查出存在“大棚房”问题的园区22个。其中,存在问题需整改大棚189个,问题耳房592个。截止10月20日,已拆除整改问题耳房501个,垃圾清除工作正在开展;完成内部拆除清理,并实现复耕的问题大棚24个;内部已拆除清理,正在准备复耕的问题大棚129个。

现场调研结束后,杨礼胜副司长及省市有关领导就下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按照“大棚房”的整治标准,扎实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前期整治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入调查,建立设施农用地“不规范问题”台账。

2.营造提升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大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制作专题宣传手册、宣传页等,广泛宣传设施农业相关政策、违法大棚房的危害,继续保持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度,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大棚房”问题等农地非农化的浓厚氛围,提高农业园区和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近年来设施农业建设和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依责,细化监督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全面落实设施农业备案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问题处置制度等,建立县、乡、村三级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实现监管全覆盖,切实形成一套目标明确、上下一体、部门联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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