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8-001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31 | 发布日期:2018-10-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年来,荥阳市统计局以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出台为契机,积极组织统计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先后学习了《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一、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中心组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深入学、学以致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强化效果,力求实效。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在宣传普及上下功夫,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学用结合,重在执行。要进一步强化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每个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有效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不断规范统计流程,畅通统计调查渠道,完善基层统计台帐,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