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发生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 实施诈骗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593428407/2018-001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31发布日期:2018-10-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近期发生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 实施诈骗情况的通报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一、情况通报

1.由4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诈骗犯罪团伙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窜至洛阳栾川县、嵩县和汝阳县的6个乡镇,以申请低保户、贫困户和扶贫资金为名,对偏远山区农村低保户、贫困户、孤寡留守老人实施诈骗,作案8起,诈骗现金8.6万余元和价值1200余元的金戒指一枚。

2.三门峡市义马市民政部门反映,有人冒充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到敬老院等地“暗访”。

3.焦作市民政部门反映,有人伪造加盖省民政厅印章的文书,要求地方订阅社会救助书籍。

二、相关说明

1.民政部门办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业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2.到社区居委会申请相关社会救助。不要相信陌生人承诺能够申请到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相关政策的申请都是通过正规渠道,到居委会或者办事处申请。

3.要有反诈骗意识。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事与人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什么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

4.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克服占便宜心思,就不会对突如其来的横财和好处欣喜若狂,要三思而后行。

5.当前,诈骗活动形式多样,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对偏远农村或者老年人实施诈骗,年轻人要及时给老年人普及反诈骗知识。

小利便宜切莫贪,别人下套你别钻;相信科学弃封建,一切都按规矩办;遇见讹诈你别怕,冷静应对快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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