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人社〔2017〕80号)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市人社局审批,决定录用谭嘉彬等四人为我局公务员(人员情况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用期管理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从报到正式上岗之日起(2018年8月)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二、有关要求
新录用公务员在我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郑州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