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多措并举加强区管安置房项目质量监管

索 引 号:005253269/2018-004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02发布日期:2018-11-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建设局多措并举加强区管安置房项目质量监管区建设局坚持“保质量就是保民生,保质量就是促发展”的宗旨,采取以下三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区安置房项目质量过硬、群众满意。

区建设局坚持“保质量就是保民生,保质量就是促发展”的宗旨,采取以下三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区安置房项目质量过硬、群众满意。

一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力度。我局对辖区安置房项目随机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派驻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履行合同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及重要部位进行监督抽查,调阅建设、监理、施工的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监理日志等,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情况。促进各参建方质量意识,促使参建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二是加强第三方质量抽检力度。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施工单位三检及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基础上,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测机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抽样检测,并做到第三方抽样检测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如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在隐蔽前抽检应同步进行,并做好抽检记录,出具抽检报告,做好备查资料。

三是建立推行安置房工程质量“飞检制度”。为加强在建安置房工程质量,检验工程实体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并推行安置房工程质量“飞检”制度。在不提前通知、不明确时间、不确定部位的前提下,对辖区内在建安置房工程质量开展突击抽检,获取工程质量真实信息,较为客观地同步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及时发现质量缺陷。以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自觉性,有效提高在建工程的实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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