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8-0005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重大项目,审批 | |
文 号:上发改统〔2018〕67号 | 成文日期:2018-11-05 | 发布日期:2018-11-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呈报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城市管理局关于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立项的报告》(上城管〔2018〕17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位于昆仑路与陇海铁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项目业主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主体责任。
四、项目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安全、人防、消防等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