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11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05 | 发布日期:2018-1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1-06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豫兴路YCZ086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2019年度垃圾清运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2019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辖区内。
2.3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和社区2019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或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内容,需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需具有5辆及以上生活垃圾清运车。(要求自有总质量8吨及以上,需提供行车证原件或购车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18年至少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4.2 本次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车辆行车证或购车发票;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4)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企业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
(6)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8)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万通街心怡路正岩铂兹中心16楼代理四部;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2018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