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三皇寨玻璃吊桥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0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06发布日期:2018-1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三皇寨玻璃吊桥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1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三皇寨玻璃吊桥项目

登封市大金店镇崔坪村少室山景区内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60.5万元。建设主体工程为一座总跨度约512米,桥面宽6米,桥面为12mm 12mm 12mm三层夹胶钢化玻璃的无塔空间索面悬索玻璃吊桥,建设辅助工程主要为2座管理房和一条道路引线。

 

1、施工扬尘: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建筑材料堆放覆盖,推行湿法作业。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高度 2.5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区低洼处就近建设沉淀池,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排水明沟,雨水冲刷施工区域废水经排水明沟排至沉淀池内,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少室山景区的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夜间禁止施工;营运期采取张贴警示标语、宣传标语,加强宣传和管理,控制游客数量,以减少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废:全部回用。营运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处理,定期由景区管理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在永久占地范围外不得新增施工区域,道路、建筑依势布置,减少土石方量,施工期建排洪沟。分区开挖,及时回填,切记全面开挖;工程多余土石方、废渣严禁随意乱弃乱放,及时与道路引线、站房边坡砌护和疏散平台护坡等施工工地联系,促进完全利用;对在作业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在利用前的临时堆放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处理,在吊桥东端临时堆场上面覆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时间,避开暴雨季节施工进行基础开挖和大规模土石方工程。对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地面的绿化和道路的硬化,采取易活树种和植被,保证其成活率。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审理区(452470)



附件
  •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玻璃吊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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