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食药监管局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7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1-06
  • 发布日期:2018-1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食药监管局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

    近期,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知识的认知水平,促进科学、理性消费。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现场发放宣传页等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条,接受民众咨询200余人次。让更多群众和消费者掌握和了解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方面的知识,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由于老年人是保健食品的高消费人群,该局还特别提醒老年人切勿听信那些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一般只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能代替药品。购买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购买后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在发现问题食品及保健食品时第一时间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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