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4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09 | 发布日期:2018-11-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即日起,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5家有违法记录且经警告仍不履行义务的企业陆续邮寄送达了第一批《违法行为通知书》。
9月27日,郑州豫港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市通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万宇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天邦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万荣混凝土有限公司5家企业因交通违法信息长期不予处理被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约谈。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显示,被约谈的5家企业车辆累计违法记录量已占当前动态称重检测违法总量的三分之一,跨时最长的超过180天。对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对5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提出警告,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在20天内消除违法记录,但是上述企业被约谈后依旧我行我素,未按期限履行法定义务 。
对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行政处罚案件非诉执行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上述5家企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据悉,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还对其他存在多次超限超载违法记录、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经通知后不予处理的违法运输车辆同样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对于此类长期、多次违法,且不予处理的企业和个人,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再次提出警告:若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下一步将面临加处罚款、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