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8-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
文 号:宣政〔2018〕161号 | 成文日期:2018-11-13 | 发布日期:2018-11-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宣化镇2018-2019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3日
宣化镇2018-2019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经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宣化镇2018—2019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启动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在宣化镇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连续燃烧30分钟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面积较大林区的森林火灾;
4.与外乡镇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三、建立组织,明确责任
为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镇主管副职为常务副指挥长,各二级网格长为副指挥长,党政办、财政所、纪委、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所、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林站,许元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机制和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和演练工作;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协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全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检修及日常宣传工作等。
党政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要求,总结汇报各行政村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
财政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扑火抢险应急工作经费和抢险设施建设、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做好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民政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和痴呆人员的疏散。
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和转诊救治工作。
纪委:负责对火灾扑救中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各行政村:做好本村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各级森林防火机构的宣传教育职能,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庄,进单位,进学校,进景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三级网格长要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宣传,并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的教育活动,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扑救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工作达到通力合作,群防群治。
五、健全制度,强化火源管理,杜绝火灾发生
(一)健全制度
一是防火值班制度。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为我镇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突击队,要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做到闻警即到。各级网格长要深入一线,经常巡视本网格内林区是否存在火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行政村村组干部及护林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巡山工作,护林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若遇火情,镇政府当日值班领导和同志要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及村组干部到达现场扑救。二是有偿火灾扑救制度。凡动用市森林专业消防大队扑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肇事个人承担;原因不明的,由林权所有者承担;火灾肇事个人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肇事行政村承担。
(二)强化火源管理
严禁在农历十月初一、春节、清明节上坟期间烧纸。学校、厂矿、企业等相关单位要教育学生、职工,在假期、上班期间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供电所要提前对穿越林区的线路进行检修,严防大风天气由于电线老化短路引发火情。各行政村要对林区封山管护,设立两个森林防火检查站(佛垌村荟萃山森林公园牌坊下一个,老栗树公益林护林房一个),严格施行进山登记、上山检查制度,严禁带火种进山,禁止在田间地头点草烧荒,切实避免火灾的发生。
(三)监管对象
各行政村要对“三种对象”(即老年痴呆者、患有精神病者、儿童)实行监管,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六、分级响应
(一)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二)发现火情后,各行政村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护指挥部,在上报火情的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失火面积较大或火灾发生后30分钟后仍未能控制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全力组织扑救工作。
(三)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对报警人电话、火情的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等)、道路走向等信息记录完整并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及带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五)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指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护林防火应急队伍人员为主,迅速组织力量上山扑救。
(六)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七、防火任务与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一旦发生火情,第一责任人按照指挥部的部署,组织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量做到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立即赶赴现场,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八、应急措施与火灾处理
(一)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村委会组织人员看守火场,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
(三)村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行政村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九、严格奖罚
(一)对违犯规定引起火灾的当事人,由执法部门依据《森林法》有关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巨大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护林员责任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年工资500元。
(三)村、组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具体、组织不得力或推诿造成损失的,由镇纪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对因二、三级网格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所包的网格林区发生森林火灾的,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对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及时制止纵火行为并尽力扑救,避免重大火情发生的有功人员,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森林防火工作,将列入各行政村年度目标管理。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62976001 6297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