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258/2018-00088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 | |
发布机构:国家文物局 | 关 键 词:文物 | |
文 号:办保函[2018]1063号 | 成文日期:2018-11-05 | 发布日期:2018-11-13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你局《登封嵩山少林寺少室山景区三皇寨索道及玻璃吊桥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8〕2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建设玻璃吊桥项目,对所报三皇寨索道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充分论证修建三皇寨索道的必要性,客观说明通过索道满足防火需求的可行性。 二、应在方案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相关设计。建议将索道下站移至沟底隐蔽区域,索道管支架、外箱体颜色应选择暗淡颜色,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补充索道工程建设和安装期间产生的振动对山体、文物的影响评估,并制订相应的监测、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三皇寨索道建设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抓紧翻译成英文,经由我局上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征求意见。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