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2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登政办〔2018〕59号成文日期:2018-11-12发布日期:2018-11-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1月12日                

 

登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郑发〔2018〕14号)、《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登发〔2018〕25号)落到实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随机抽查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公正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加快抽查监管平台建设,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承担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体责任,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台账,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监督和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涵盖本部门全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本单位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时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对象,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地址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业务专长、执法证号等。要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补充,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三)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细则,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报市工商质监部门汇总。(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四)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等,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2018年年度抽查计划的上报,以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

(五)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各部门要加快平台信息整合。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实施,做到各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实现一个平台操作,一个平台公示抽查结果,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市场主体以外的检查对象,在未整合前由各单位另行安排,并通过本单位官网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六)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实施: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可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进行,因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予以支付,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七)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归集到检查对象名下并予以公示,其中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公示率要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的公示,依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八)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检查结果要及时列入被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要按照联合惩戒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信贷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九)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检查对象一次性抽取、执法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结果一次性公示”。需要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要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抽查时间、抽查比例等内容,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承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明晰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保障人员和经费

    “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监管模式,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和相关设备的配置,要有相应的人员和资金作保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需要,将所需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工作一线,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双随机工作细则和抽查计划,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到期见成效。

(四)开展督查考核

登封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程序合法。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强宣传培训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专项培训课程,提升执法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