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11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19 | 发布日期:2018-11-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1-20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XCZB23-1811060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入围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入围
2.2招标范围:⑴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等造价咨询业务;
⑵企业内控审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咨询服务;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入围8家;
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入围3家;
2.4 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审计管理的规定;
2.5服务期限:暂定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造价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3.1.1依法注册成立5年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造价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3.1.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财政投资项目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且在审计机关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2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要求:;
3.2.1依法注册成立5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3.2.2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3事务所拥有10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财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有从事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或从事国有企业各类专项审计工作业绩,以上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3.2.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审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审计机关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4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2本市以外企业中标后需在郑州市内设立分支机构;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执业证书);二标段还需提供1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证;
4.1.3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近六个月的缴费凭证或清单);
4.1.5 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1.6“信用中国”查询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报名方式、时间: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 11 月19 日至2018年11 月 23 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4.2.2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五、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5.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 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