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14/2018-0001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房屋征收与补偿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征收,补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0 | 发布日期:2018-1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流程图
一、履行职权(职责)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办理主体
承办部门:郑州市上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负 责 人:安洪涛
三、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进行房屋征收。
四、工作流程
见附表
五、办理时限
房屋征收意见稿需公示30天,再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出具房屋征收决定。
六、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七、监督机构、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监督机构:郑州市上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投诉举报途径:电话举报 现场举报
电 话:6892236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