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8-000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0 | 发布日期:2018-1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我区计划生育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保障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我计生办按照工作要求,为办事处辖区内所有计划生育家庭及计生干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上报工作。
发放标准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每年200元保费,计划生育干部每人每年100元保费,此项政策关系到每个计生家庭切身利益,我办事处计生办高度重视、认真统计、详细核算相关信息,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险、双女家庭意外伤害险、失独家庭意外伤害险及计生干部意外伤害险共四张明细。按照要求计划生育家庭统计不限年龄,只要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人员全部统计在内,确保不瞒报一户、不漏报一户。
各包村干部各负其责,负责自己村组内人员的信息核对工作,详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员、等信息。用一周的时间完成信息核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电子版数据的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