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心之灯 法治伴我行——郑州47中承办郑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 索引号:005252266/2018-001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1-20
  • 发布日期:2018-11-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点亮心之灯 法治伴我行——郑州47中承办郑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郑州47中承办郑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郑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立致辞

    郑州47中校长叶小耀为刘海奎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为了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10月15日,郑州47中承办了郑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有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郑州市教育局局长王中立、郑州47中校长叶小耀,郑州47中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参加活动。

    王中立作了大会致辞。他说,“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进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治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是落实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内在需求,是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随后,叶小耀为刘海奎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的郑州47中历来重视学生的法治教育。学校积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阶段性举办和开展有关法治教育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多类型、多渠道的法治教育。教师平常注重学习法律知识,能够做到心中有法,坚持依法执教,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渗透,学校的法治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该校也因此先后被评为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河南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先进学校”、“郑州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

    接着,刘海奎在活动上讲话。他说,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帮助青少年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接下来,大会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与会领导们共同登台启动精准普法集中巡讲活动,希望当天的星火之力能够在不断传承中点燃全市中小学校学法守法的燎原之势!

    活动最后,由宣讲员为学生进行宣讲。他们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指导学生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学会感恩、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文明上网等。

    通过此次活动,郑州47中会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牢固“法在我心中”理念,进一步抓好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探索新办法、新途径,努力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为办好有未来的郑州教育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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