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委、各开发区农业部门:
按照《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豫农办经管〔2018〕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全年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2017年修订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表格式及指标解释,认真部署开展2018年全年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乡镇、村级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加强县(市、区)以上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对于出现异常变动的数据,请及时做出说明,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完整、及时准确;各县(市、区)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业务部门和专门人员审核把关,采取统计工作人员和业务科室“双把关、双审核”制度,确保统计数据严肃性和权威性。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统计表(表6-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表6-2)由农业产业化部门直接填报,年报统计报表不再进行汇总分析。
二、工作要求
1.确定专人负责。今年是机构改革年,各地在机构改革中人员变动较大,为确保统计工作不延误、不失联、不推诿,请各县(市、区)在机构改革中,明确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分管领导负责,确定专人填报,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年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包括异动说明)要以农委正式文件上报郑州市农委农经站。
2.及时上报数据。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要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汇总上报。统计报表通过网络在线系统(cjkz.agri.gov.cn)填报;统计分析报告及异动说明电子文档(word或txt格式)发送至市农经站邮箱。
联 系 人:李萌 马良
联系电话:67177261
电子邮箱:zzsnjz@163.com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