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8-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2 | 发布日期:2018-11-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大类大宗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样品184批次,初检项目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约为97.82%。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登封市告成镇特色坛子鸡店销售的1批次卤鸡爪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2)登封市市区杨记逍遥镇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3)登封市市区玲玲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小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4)登封市美真宜商贸有限公司崇高路店销售的1批次紫圆茄子检出氧乐果超标。
二、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嵩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流向,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