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2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3 | 发布日期:2018-1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石道占行建筑材料经营部 | 年处理10万吨石灰岩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上沃村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厂址位于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租用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建设用地6456m2,建设年处理10万吨石灰岩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利用石灰岩废料,再次进行加工,生产建设用砂。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工艺技术为:外购原材料—两级洗砂—脱水--成品 | 废气: 车辆运输扬尘,厂区运输道路及地面要进行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进出厂区时对车身和轮胎进行冲洗;原料仓库全封闭,地面硬化,原料区上方安装一套雾化喷淋装置,覆盖整个原料区;原料堆场粉尘,原料堆场全封闭,地面硬化,且顶部安装雾化喷淋装置;污泥堆场扬尘,污泥堆场置固废暂存间内;进料粉尘,原料料斗进口上方设置为半密闭形式,留一侧作为进料口,其他三面全部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罩,螺旋洗砂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进料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区无组织粉尘均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废水:本项目场地洒水用水和喷淋装置用水,自然风干,无废水产生;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可循环利用;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运肥田,无食宿,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泥饼用于上沃村旧址搬迁后的土地复垦、收集的粉尘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加强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