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 日,新郑市首家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揭牌成立。
今年以来,新郑市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一号工程”、“书记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坚持试点先行,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股权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大头工作已基本完成,已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1家,正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村12个,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乡村振兴正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