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二十二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二十二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级[2018]947 号)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 939 号),现将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3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省内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收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等配置完备,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发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6.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收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资料    请按照编写提纲及材料装订要求准备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七份,请示文件一式两份,送至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二楼创新发展局。电子版材料,标注企业名称,发至邮箱gxqjfj2015@126.com。    联系电话:创新发展局发展改革办公室67983676  6166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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