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2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7 | 发布日期:2018-11-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金瑞气瓶检测有限公司 | 年检测五万只气瓶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界头村 |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位于登封市告成镇界头村, 总占地4333m2,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500m2在原有厂房基础上修葺后使用;抽残卸阀区,100m2(新建)仓库100m2(新建)。 | 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1m3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废气:焚烧炉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排放(1#),钢瓶除锈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 1根15m高排气筒(2#),喷塑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喷标识废气由1套UV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标准,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标准要求有。固化燃料燃烧废气经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标准。 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不合格钢瓶报废处理后作为废钢材外售;废瓶阀作为废品外售,废钢丸作为废品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焚烧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喷塑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