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18-002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 号:郑建文〔2018〕233号 | 成文日期:2018-11-27 | 发布日期:2018-11-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8-11-27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检验新型墙体材料标识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经研究,拟定于自即日起,组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豫建〔2018〕27号)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各辖区内新型墙材产品推广应用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 市节能装配办将择机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计入年度考评成绩。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节能装配办1205房间。 电子邮箱:SQGBZHK@163.COM。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