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9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144号 | 成文日期:2018-11-28 | 发布日期:2018-11-28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对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位于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依据建设单位要求,大胡村道路均为4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政文〔2016〕148号文。本项目由招标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1月24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京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2905462.34元;合同付款方式:竣工后,以验收报告为基准日按照8:2两年付款。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0%,余20%(审计结束)第二年付清;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3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7年7月18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泰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京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结算价为2585497.31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豫汇基字〔2018〕第108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64587.08元。
经审计,中牟县姚家镇大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送审结算价2750084.39元,审定金额2585497.31元,审减金额164587.08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