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荥政通〔2018〕17号 | 成文日期:2018-11-26 | 发布日期:2018-11-28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按照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7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77号)、《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环委办〔2018〕19号)、《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荥政〔2017〕17号)等精神和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2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88件,失效23件,废止29件,修改6件。
对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不得再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对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在三个月内完成新文件的制定工作,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1.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188件)
2.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失效的规范性
文件目录(23件)
3.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废止的规范性
文件目录(29件)
4.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决定修改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