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2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9 | 发布日期:2018-11-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深入推进以行刑联接、涉刑必移、执法联动为核心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稽查办案从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变,解决了单纯依靠行政执法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的现实问题。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知识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移送的认识。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 对于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在案件移交前提前将相关材料与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 进行相互沟通,公安机关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执法手段调取证据,达到打击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通报“两法衔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名单,联络员负责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及信息,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事宜,便于对案件进行后续行政处理。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和刑事追诉标准难以认定的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通报。对有证据表明可能涉嫌犯罪的人员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嫌疑,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四是成立专家库。为有效推进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与定性,快速、准确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专家库,对食品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检验不能得出明确结论的涉案食品、药品,由专家库评定,出具评估意见,提高案件查办效率,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进疑难复杂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截至2018年11月底,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2起,公安机关立案9起,刑拘6人,逮捕1人,判刑1人,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捍卫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