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11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150号 | 成文日期:2018-11-30 | 发布日期:2018-11-30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24日至11月16日,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城区西部,人文路呈南北走向,采用下穿形式穿越陇海铁路,在铁路里程为K541 679.582处与铁路相交,工程北起站前大道,南接盛园路。人文路标准断面形式为:5m(人行道) 7m(非机动车道) 1.8m(绿化带) 12m(机动车道) 0.8m(绿化带) 12m(机动车道) 1.8m(绿化带) 7m(非机动车道) 5m(人行道)=52.4m,机动车道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穿越陇海铁路立交桥主体箱桥及引道工程、主体及引道范围内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设备的迁移、改造及施工过程防护工程;引道范围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引道衔接工程、泵站边坡加固防护工程、雨水泵站10KV电源引入工程等。
本工程的修建对中牟县“四横五纵”的城市主干路网系统的形成起到非常大的影响,并为进一步加快中牟县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发展形象,促进铁路南北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3〕67号文。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2013年3月21日,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牟政会纪〔2013〕31号”专题会议纪录,原则上同意中牟县建设局与具有承建资质的郑州铁路局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人文路陇海铁路立交桥建设代建合同,并由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铁路立交桥的施工建设。
2013年5月22日,中牟县人民政府向郑州铁路局发出了“牟政函〔2013〕28号”,拟委托郑州铁路局郑州中原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人文路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
2013年5月22日,委托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代建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同意将本工程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合同价款暂定为56795882.00元。
2014年12月18日,委托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代建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补充合同,确定南北两侧引道与中牟县人文路道路工程衔接部的的合同价款为3439995元。
2015年1月28日,委托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代建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补充合同,确定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泵站边坡加固防护工程的合同价款为1131293元。
2015年7月3日,委托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代建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补充合同,确定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雨水泵站10KV外接高压电源工程的合同价款为1528298元。
上述4个合同总金额:62895468元,送审金额为64935684.08元(其中含预备费1654249元),扣除预备费后送审金额为63281435.08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61241218元;合同外送审结算金额为2040217.08元(主要是因为增加:(1)接触网支柱过渡增加挖孔桩金额为192160元;(2)新增泥结石路面金额为168662元;(3顶进箱桥增加混凝土146729元;(4)施工降水增加排水渠金额为14415元;(5)顶进箱桥增加混凝土及后背增加碎石回填金额为619976元;(6)U型槽地基换填石灰土金额为163976元;(7)接触网增加临时过渡支柱金额为143178元;(8)箱桥顶进增加顶程及增加电缆保护管金额为505267元;(9)增加浆砌片石护坡及雨水泵站排水管延伸加长金额为85854.08元)。
(三)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3年9月16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结算价60778217.67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建达咨字〔2018〕114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2503217.41元。其中:
经审计,中牟县人文路下穿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送审结算价63281435.08元(合同价送审结算金额为61241218元,合同外送审金额为2040217.08元);审定60778217.67元;审减2503217.41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10〕223号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计量规范等执行的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