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强化诊所监管

索 引 号:735529845/2019-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30发布日期:2018-11-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强化诊所监管

针对个体诊所人员少,设备简陋的现状,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诊所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县个体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购销台帐、储存、有无超范围使用药品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个体诊所的药品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监检结合。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可疑药品及时进行抽样送检。通过技术检验辨别假劣药品,把住药品质量关。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针对各诊所的实际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通过宣传强化了诊所经营者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承诺公开。组织签订承诺书,药品经营单位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上做出承诺,药品使用单位在药品购进、储存、不使用假劣药品、依法合理使用药品等方面做出承诺。

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个体诊所药品使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辖区诊所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行为,有效地防范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提高了个体诊所的药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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