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8-00028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30 | 发布日期:2018-1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8〕56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所维修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6月4日至8月3日,对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所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所维修项目,分别位于荥阳市高村乡、王村镇、高山镇、豫龙镇。因基层工商质监所年久失修,内外墙体剥落严重,下水管道及电路老化,为保障职工正常办公生活,根据郑财预【2017】375号文,对各个基层工商质监所进行维修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内外墙粉刷、屋面防水、办事大厅装饰、门窗改造安装、厨房及卫生间拆除及改造安装等。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2017年9月29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进行开标,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002876.68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7年10月11日,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002876.68元。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与合同开竣工日期一致。
2017年11月30日,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46063.13元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所维修项目报审结算造价1129926.17元,审定结算造价1083863.04元,审减结算造价46063.13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签证管理办法,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