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4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03 | 发布日期:2018-12-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2月03日-2018年12月0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郑太耐火材料厂 | 年产8000吨优质耐火材料保温砖技改项目 | 登封市大金店镇太后庙村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郑州郑太耐火材料厂于2000年开始建厂,建厂时为一条40m推板隧道窑,年产量为4000吨轻质砖,燃料为原煤。2006年企业安装一台煤气发生炉,燃料由原煤改为自制煤气,2012年企业新增1条40m推板隧道窑,产能扩大一倍。企业现决定恢复生产,将原有的煤气发生炉拆除,对隧道窑内部进行改造,将燃料改为天然气,新增一间高铝砖搅拌车间及部分设备进行生产,厂区原有的煤气发生炉已拆除,天然气站已基本建设完毕,隧道窑内部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增高铝砖搅拌车间已建好,新增设备尚未安装。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登封市环保局已对郑州郑太耐火材料厂下达处罚通知书,企业已交罚款。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投料粉尘、磨砖粉尘和烧结烟气。经采取评价建议的措施后,有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最高点≤1.0mg/m3),烧结烟气可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表1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017]162号)“其他造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80mg/m3)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采取评价要求的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消减后,经预测项目东、西、南、北四面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敏感点噪声叠加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