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52074/2019-0000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房屋征收与补偿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征收,补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04 | 发布日期:2018-12-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报名条件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推荐的具有一级以上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二、估价对象
中原区冉屯连片国有土地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
三、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估期限
选定评估机构后7日内完成评估,出具分类、分户评估报告。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6日
六、报名地址
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4楼416房间(郑州市中原区市场街71号)
七、联系人: 穆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6269
八、注意事项
估价机构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