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管局检查验收登封市大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7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2-05
  • 发布日期:2018-12-0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省食药监管局检查验收登封市大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11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登封市大型食品商超(隆达商贸有限公司隆达分公司、千惠商贸有限公司优玛特分公司)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组对照验收标准,逐家、逐项进行现场验收,全面检查了相关商超的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制度记录资料,验收结束后现场召开了反馈会,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反馈。验收组对该市大型商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给予肯定,并指出不足。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登封市局表示一定高度重视,限时整改到位,并充分反思不足,总结经验。

    商超负责人表示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法规完善卖场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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