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4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11发布日期:2018-12-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

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建设项目

登封市东华镇南店村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建设项目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南店村,利用现有18000m2厂房。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

一、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不进行土建工程,仅在车间内安装生产设备,影响较小,不再进行评价。

二、营运期                                  1.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肥田,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噪声源主要是各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运营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暂存后及时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卖;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在危废暂存间暂时存放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登封市环保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62856758


附件
  • 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加工300台矿山机械设备及3000件矿山机械设备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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