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普电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40吨BGA锡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005283652/2019-0001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13发布日期:2018-12-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海普电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40吨BGA锡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海普电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产40吨BGA锡球建设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北侧、丹霞路西侧(郑州鹏程置业有限公司上街智能电气产业园一期2号标准化厂房三层、四层)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北侧、丹霞路西侧(郑州鹏程置业有限公司上街智能电气产业园一期2号标准化厂房三层、四层),占地面积404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40吨BGA锡球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是制球机、磁力抛光机、数显鼓风干燥箱等。

 

1、废气:项目制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高于楼顶3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要求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他炉窑排放标准。

2、废水:生产废气经蒸发器蒸发后,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金属屑和蒸发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原料供应厂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附件

  • 郑州海普电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40吨BGA锡球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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