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397863874/2018-124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通知
文    号:荥政办〔2018〕48号成文日期:2018-12-03发布日期:2018-12-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荥阳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服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3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受益、民主决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为统揽,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全面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补齐发展短板,明晰事权责任,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畅通、安全、舒适水平,着力改善城乡客运和农村物流条件,实现农村公路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全畅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着力实现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以深入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活动开展,使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乡镇和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完成县乡道现有隐患路段整治任务;新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减少。

——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明显提升,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村客运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客运网络基本建成。全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农村物流信息化发展加快,服务网络覆盖地区邮快件争取实现24小时内到达。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

1.科学编制规划。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发展,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百城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专项规划,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27号),以农村低等级道路和贫困村村道联网建设为重点,同时兼顾县乡公路及普通建制村、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需求,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危桥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2.优化审批流程。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资金计划下达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建立,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切实加快项目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做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与开工建设同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3.加快项目建设。巩固提升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全面完成省、郑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县乡道升级改造、旅游公路、村道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4.严格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排水设施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运输场站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七公开”(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的作用,基本建立市有路政执法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社区)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体系,市、乡两级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市、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管养人员和经费,达到有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管理经费,有上墙图表、电脑等办公设施,所辖区域乡村公路的路况资料、管养合同、检查考核记录等档案资料完整。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2.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完善安保设施,完成年度安保工程实施任务,主要县乡道标志、标线齐全,村道危险路段、危桥设立标志,过村路段及沿线学校重点设置。按照农村公路分级管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设置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等保护设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开展路域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等杂物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整洁、路肩培护到位、边沟通畅。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公路边沟和公路用地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将县乡道公路两侧边沟外1.5米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用地;未设边沟的,边坡底向外3米作为公路养护用地,实现路田分家。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基加宽”和“绿色廊道”建设。过村路段须开挖边沟,实现路宅分家。县级道路两侧绿化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乡村道路两侧绿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可享受郑州市级一般造林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规划中心、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三)护好农村公路

1.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提升效率”的原则,落实养护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辖区管养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技术指导,鼓励探索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养护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养护质量和养护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市级中心养护站、乡镇管护站建设。统筹利用现有站(区)资源,积极完善养护站软硬件设施,通过市、乡两级养护站建设,充分发挥养护站在农村公路养护中的阵地和中枢作用。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要按照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人员、设施、场地等必备要素,确保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3.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有序推进大中修养护工程,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和农村客运车辆结构,建立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支撑、行政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市域农村客运网络。鼓励客运企业在现有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定制客运,对客流较少的偏远山区,积极发展预约班、学生班、周末班、赶集班等客运服务,保障群众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2.以转变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着力公交全域化,形成政策协调、衔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全域公交化格局,加大城市公交与周边乡镇、行政村的有效衔接,鼓励城乡客运企业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动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3.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将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服务纳入政府服务范畴,加大财政等公共资源保障力度,以城市公交理念改造农村客运,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客运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4.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依托乡镇客运站、电商服务中心、农资站、综合服务社和邮政网点,实现市、乡全覆盖。健全农村快递末端网络,提高快递服务乡镇覆盖率,促进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规划中心、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2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把活动目标和任务细化、量化,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9月)。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结合行业和辖区农村公路管养里程和工作实际,制定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计划,明确创建里程、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确保工作实效。

(三)自查初评阶段(2020年10月前)。由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照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打分。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前)。对初验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申请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辖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推进会,掌握进度,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积极安排地方债券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资金切块、建养统筹,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的补助政策。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养护农村公路;学习借鉴金融扶贫试点单位经验,创新筹融资模式,拓宽筹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通过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加大农村客货运输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补贴机制,对提供覆盖广、通达深、服务优的客运企业,通过成本核算,给予运营补贴。对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经验收合格后,对市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给予资金补助。

(三)夯实工作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街道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市直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相关工作。要明确牵头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政策和规划研究指导,做好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督促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相关资质审核等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比等各项工作。市审计局要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作业、养护站(区)、客运场站建设等用地指标的协调和保障工作。市林业局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绿化指导工作。市规划中心负责将农村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或村镇体系规划。市公安局要做好与交通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市商务局、邮政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以及市、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努力营造全市“四好农村路”创建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督导制度和考核办法,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日常指导和督导工作,使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得到褒奖,行动落后的迎头赶上,形成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附件
  • 荥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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