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建设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005253269/2015-0000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设局
  • 关键词: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2-17
  • 发布日期:2018-12-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建设局机构职能

    1984年8月区政府将原交通建设科改为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局;1990年8月撤销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局,成立建设环境保护局;1992年2月撤销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建设管理委员会,成为区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1996年1月撤销二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二七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2年撤销二七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二七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04年2月更名为二七区建设局,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牌子;2009年7月环保单独设置。

    二七区建设局是区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和国有土地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新建市政道路的计划报批;牵头进行道路前期调查摸底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五)参与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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