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未雨绸缪,提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辖区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会,提高建筑工地负责人劳动保障监察意识,提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农民工工资发放。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包领导、社保所等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对辖区各项工程进行摸底、排查,每个建筑工地明确一名劳动协管员,时刻关注工地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宣传,畅通渠道。深入辖区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进工地”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同时,畅通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在街道社保所、信访办设立专门接待人员,负责处理农民工维权诉求。
四是多层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街道多部门力量,对辖区所有在建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存在历史性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欠薪的苗头和隐患的,及时介入,妥善解决,并实行对建筑工地的动态跟踪管理,形成“排查-整改-监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