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6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2-19
  • 发布日期:2018-12-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办〔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垂直管理单位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组织

    此次考核在郑州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常规性考核、加减分评定组成。常规性考核得分+加分减分项得分=最终得分。

    (一)常规性考核有关事项如下:

    对各考核对象采用日常考核、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日常工作记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将发现的问题或取得的成绩记录存档,在年度考核时核减或核加相应考核项目分数。

    2.年度集中考核。年度集中考核主要是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料,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评查。

    (二)加减分评定: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政务公开成绩突出或者存在严重问题的考核对象分别进行加分或减分。

    1.加分事项:①各考核对象自行申报相关材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分中增加1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被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及其他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正面宣传报道的;被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被市政府办公厅或者省厅局委及以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通报表扬的;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加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超过4分的,以4分为限。②配合省市条例宣传、政务新媒体统计、协调会及督查调研等工作情况。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评定,本项满分2分。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各考核单位自行申报材料,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本项满分1分。④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公开说明理由。各考核单位自行申报材料,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本项满分1分。⑤积极承办国家、省、市等现场会或试验点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果。各考核单位自行申报材料,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本项满分2分。

    2.减分事项:①各考核对象在工作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考核事项按零分计算,并且在总分中再扣1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其他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负面宣传的;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批评的;被市政府办公厅或者省厅局委以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通报批评的;不按要求接受培训、参加会议、上报材料、反馈意见的;在日常工作和检查评比中弄虚作假的;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减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减分;累计减分超过5分的,以5分为限。②日常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征求意见回复不准确、不及时或提供虚假答复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答复每件1分;提供虚假答复信息,每件3分。③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提交不实材料或故意弄虚作假,被核查发现。一次性扣5分,情节严重的还将全市通报批评。④考核材料未按要求形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敷衍应付、粗制滥造的。未按要求形式报送扣1分,工作总结敷衍应付扣1分。

    四、考核时间安排

    全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于2018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各单位于2019年1月22日17时前报送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五、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结果等次,形成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同时报送市绩效办。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作为督促整改的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公正,考核结果反映工作实际;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事实、客观、准确的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要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四)请各地各部门明确一名考核联络人,请将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连同报送的资料一并报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它。

    1.市公安局负责通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2.市交运委负责通知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3.市人社局负责通知市社保局。

    4.市林业局负责通知市林业工作总站、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市森林公安局、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5.市农委负责通知市植保植检站、市农机局。

    6.市畜牧局负责通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7.市科技局负责通知市知识产权局。

    8.市城管局负责通知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9.市城建委负责通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附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 附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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