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8-0004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0 | 发布日期:2018-1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8年第5号(总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从2018年7月6日至8月16日,对市文物管理局(以下简称“文物局”)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文物局和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财务资料及安全科执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文物局是市政府主管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拟定全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及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等工作。现有职工202人。依据登编【2018】15号文件,内部设置8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13个。
自收自支二级机构2个:登封市文物勘探有限公司、登封市文博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非文物局编制人员,账务单独核算。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文物局2016年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未涉及文物保护项目工程决算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文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18594794.09元,事业支出26922274.51元,当年结余-7611480.42元。
文物局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22170172.05元、其他收入720600元,小计22890772.05元;事业支出25345878.12元,当年结余-2455106.07元。
根据登封市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主营业务收入6848966元,其他收入4477.94元,合计6853443.94元;成本费用6354059.93元,利润499384.01元。
2017年成本费用中工资社保及公积金3364390.14元。
根据登封市文博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主营业务收入237000元,其他收入1996元,合计238996元;成本费用859529.49元,利润-620533.49元(2017年上缴市财政廉政资金631352.19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显示批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合计1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差旅费5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决算300995.60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09272.6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0元、会议费11041元、培训费0元、差旅费180682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文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近两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制定有《综合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财政财务支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2018年完成城隍庙大殿东西廊坊保护维修、王城岗阳城遗址保护、南岳庙大殿本体维修、三祖庵万嵩寺维修保护、大金店中正堂维修保护,在文物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文物局及其二级机构在财政财务收支、职能履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白条抵库、会计科目核算不实、违规支出、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8年8月1日对文物局二级机构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文博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现金进行盘点,发现归还白条抵库67000元
(二)在现金盘点中,文物局二级机构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2018年6月底现金余额245398.60元,截止2018年8月1日盘点日现金账面余额33927.60元。
(三)文物局及二级机构市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会计科目核算不实689375.85元。
(四)文物局及其二级机构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文博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支出140276元。
(五)文物局、嵩阳文物勘探有限公司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支出201225元。
(六)文物局、嵩阳文博勘探有限公司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7115.21元。
(七)文物局2017年末与其他单位与个人发生的往来款项超过三年未清理4302382.4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责令文物局督促二级机构限期归还借出款项、库存现金缴存开户银行、调整账务、补记固定资产,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账,建议加强对二级机构的财务指导管理。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文物局积极反馈审计情况整改报告,制定审计整改措施,具体情况由市文物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