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9247/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1 | 发布日期:2018-12-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航空港实验区自2018年11月20日起实行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环节比原来减少5个环节,申请材料压减至9项,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在工作中,我们取消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合同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环节,将其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取消建设资金到位及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两项被取消证明及“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在申报施工许可时提供《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发证机关即可受理,受理后及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不予批准施工许可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